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法规组关于各代表团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的审议情况汇报,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进行了统一审议。
法制委员会向主席团提出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草案)》,建议主席团将修改后的决定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审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