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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铭记宪法誓言,坚定法律信仰。
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实地查看重点河段水质及沿线河岸生态环境情况。
阿拉善盟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实地查看胡杨林保护情况,并就“异地补种”等问题与当事人沟通。
全区检察机关河湖保护协作统一行动在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启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
  □郝佳丽

  全区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81099件,追赃挽损308万元,帮助追回“血汗钱”4107万元……一组组翔实数据,充分彰显了过去一年全区检察机关办案质效显著提升、司法为民不断推进的坚实足迹。

  2023年,全区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以“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为牵引,以“力争上游、确保中游、防止下游”为目标,深入实施“六大统一行动”和“四大提升工程”,推进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反馈意见整改,配合开展政治督察,奋力创造与“闯新路、进中游”目标相匹配的检察新业绩,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以更高站位服务两件大事  在推进现代化内蒙古建设中展现担当作为

  助力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扎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333人。依法助力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监委配合制约,审查起诉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03人,提前介入230件,退回补充调查23人次,确保职务犯罪案件质量过硬。积极参与金融、国企、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促进行业治理。会同金融监管等部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涉众型经济犯罪351人。突出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起诉145人。围绕矿山安全生产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案件一审服判率96%,促进矛盾化解、增进社会和谐。深化诉源治理,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560件,推动多发问题源头防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区检察机关被授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23个。开展“法润边疆·法治同行”双语普法送基层活动,把法律惠民产品送达城乡牧区千家万户。

  努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促进企业合规改革统一行动”,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34件,是2022年办案量的5倍。督促140家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对209名责任人员依法不起诉,对17名责任人员提出轻缓量刑建议,有效避免了“办理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下岗一批员工、减少一项税源”情况的发生。该项工作被自治区党委作为典型经验向全区推广,被评为2023年度全区“十大法治事件”。开展“全区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出台19条措施服务口岸高质量发展,组织23个沿边口岸检察院在打击犯罪、保护生态、服务企业等方面形成法治合力,助力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围绕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知识产权检察护航“内蒙古品牌”专项监督,保护“老字号”“蒙字标”。

  着力守护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思路,开展“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构建起生态保护区域协同共治新格局。以黄河和“一湖两海”为主场,开展“河湖保护协作统一行动”,着力解决“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流域治理难题。乌海、巴彦淖尔等沿黄检察机关合力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办理涉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76件,绝不让“母亲河”成为“唐僧肉”。以呼伦贝尔、锡林郭勒大草原为主场,开展“草原保护协作统一行动”,办理草原保护案件380件,督促恢复草原7.38万亩。以大兴安岭林区为主场,开展“山林保护协作统一行动”。专项监督荒漠化防治、水资源保护、矿山治理、黑土地保护,加强黑河流域生态保护,推动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以更实举措践行检察为民  在倾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中体现检察温度

  全心护卫百姓身边安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等公益诉讼案件889件,同比上升137.5%。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监督餐饮、药店有序经营。深化“断卡”专项行动,起诉电诈犯罪477人、帮信犯罪4072人,同比分别上升105.6%和43.8%。积极介入缅甸遣返人员涉电诈案件,坚决斩断伸向群众钱包的“无形黑手”。

  用心纾解民间矛盾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带着为民感情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4983件涉法涉检信访均实现“案结事了”。基层检察院受理的首次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对争议大、有影响的案件开展公开听证4250件,有理没理让大家评判。深入开展“促进民事和解,助推诉源治理”专项活动,以“如我在诉”的态度促进和解705件。

  热心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关注刑事案件被害人疾苦,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社会募集慈善救助金636万元,发放救助金2270万元。坚决维护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办理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17件,救助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25名。与妇联加强协作配合,开展“救助困难妇女专项活动”。起诉养老诈骗犯罪76人,追赃挽损308万元,被评为全区“首届法治为民创新案例”。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帮助追回“血汗钱”4107万元,努力让打工人不再烦“薪”忧“酬”。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起诉822人,同比上升31.9%。对问题少年不放纵,起诉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640人。对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492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系统梳理当地近3年未成年人涉嫌电诈犯罪案件,建立“在校学生异常电话卡法律监督模型”,督促关停1095个异常高风险电话账户,捣毁2个电诈犯罪窝点,极大降低了在校学生陷入电诈的风险。

  以更高质效强化法律监督  在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中恪尽职守

  解决“三高两低”,刑事检察稳中有进。聚焦无罪判决率、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率、撤回起诉率高,监督立案率、抗诉采纳率低等影响刑事案件质效的突出问题,开展“刑事检察‘三高两低’问题治理统一行动”。严把刑事案件监督关口,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3340人、不起诉2439人,同比分别上升60%和18.8%,“三高”增量有效遏制。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开展“两项监督”专项活动,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同比分别上升248.3%和30.2%;做实刑事审判监督,法院抗诉采纳率同比增加21.9个百分点,“两低”状况明显改善。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98人。对18个监狱、67个看守所、89个社区矫正机构、803个司法所开展新一轮巡回检察,发现并督促整改一批突出问题。强化检察侦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等职务犯罪75人,同比上升74.4%,让亵渎法律的执法者受到应有惩罚。

  解决“三低两少”,民事检察进步明显。聚焦民事裁判监督率、提抗案件采纳率、抗诉改变率低,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和有影响的工作亮点少等问题,开展“民事检察‘三低两少’问题治理统一行动”,监督精准度持续提升。加大执行监督力度,对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656件,同比上升3%。开展“强化涉企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030件。强化虚假诉讼监督,监督“假官司”173件,对构成犯罪的起诉10件,切实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

  注重深层监督,行政检察质效更优。开展“行政检察打造精品统一行动”,对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7件,法院均作改变。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353件,同比上升138.5%,力促“案结事了”。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出台工作办法,督促及时吊销交通肇事罪被不起诉人驾驶证,防止“马路杀手”继续开车上路。

  注重精准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增量提质。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319件,同比上升35.7%。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456件,回复整改率99.1%,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检察建议未落实的,提起诉讼116件,均得到裁判支持。积极探索修复受损生态新路径,阿尔山市等地尝试“检察+碳汇”公益诉讼办案新模式,让碳汇增量、生态增绿。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保护力度,立案80件,助力“北疆文化”建设。

  以更大力度推进队伍建设 在持续提升素质能力中锤炼检察铁军

  抓实主题教育,强化对党忠诚。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一体抓实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培训“第一课”,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把学习和调研落实到完成好两件大事当中,调研报告《一个“小院大作为”的好典型》被最高检转发全国学习,《检察院里的“扫地僧”》被《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转发。把主题教育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加快推进铁路检察机关改革。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手段单一等9个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逐步解决;高考季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项检查等9项“为群众办实事”任务清单全部办结;“服务基层5条措施”等贴心举措得到基层点赞叫好。

  补齐素质能力短板,提升战斗力。开展“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抓实全员、全科、全年“三全式”培训,让全体人员都接受培训,各项业务都得到培训。推行真案、真庭、真人“三真式”实训,通过组织“示范庭”观摩、师傅带徒弟、领导干部上讲台等多种方式,强化学习培训的参与度、现场感和随时性。实施“学历层次提升”计划,激励“读博”,鼓励“读硕”。加强干部交流锻炼,法检两院互派挂职96人,系统内上下挂职锻炼63人,检察队伍的整体实力明显提升。

  完善检察管理,激励担当实干。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用政治标准检视业务工作”纳入考评体系。打造“系统集成提升工程”,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的领导,主动靠前做好干部协管,推动盟市、基层院领导班子年轻化、专业化。完善全面、全员、全时考核,合理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建立业务竞赛获奖人员优先入额机制,树起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官惩戒和错案责任追究,倒逼检察官高质效办案。配合开展政治督察,深刻剖析问题、全力整改提升。集中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持续传导从严管党治检压力,严肃处理17名违纪违法检察人员。

  强化支撑保障,力促提档升级。开展“决策能力提升工程”,更为科学、理性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建立刑事、民事两个院级检察官联席会,举办首届检察理论研讨会“敖包检会”,积极打造立足内蒙古、面向全国的检察理论研究品牌。实施“数字检察提升工程”,建成法律监督模型175个,监督成案4500多件,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高度重视文化润检,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推出检察文化建设“十项举措”,“内蒙古检察”抖音号被中央网信办评为“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个成绩突出账号”。

  一年来,全区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邀请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活动700余人次,高质效办结意见建议423件。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依法重新审查。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剖析根源、厘清原因、总结教训。把检察大门向社会敞开,邀请律师参与接访1520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5134件次,促进检察履职更加规范、优质、高效。

  经过一年努力,全区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呈现大好势头,办案力度、监督质量、案件效果的主要数据全面提升,42个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8名检察人员被最高检授予“标兵”“能手”“专家”称号,获奖层级和数量创历史之最;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等3个集体,杨丽琴、孙凯等6名个人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双先”表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被命名为“创建北疆模范机关先进单位”。

  以更严要求促进实干担当 为内蒙古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4年,全区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为基本遵循,聚焦两件大事,紧盯国务院支持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做实检察服务举措,以实干担当为我区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把准方向,让检察工作走对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培训,进一步做实讲政治与讲法治、抓党建与抓业务的有机融合,把理论清醒、政治坚定和履职有力贯通起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完善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思路举措,实打实地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紧跟节奏,让服务大局踩准点。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的“六个工程”,继续扎实开展“促进企业合规改革统一行动”“全区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实化生态检察协作,全力参与“三北”工程攻坚战。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以法治方式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用心用情用法高质效办好每一起信访案件,促进信访法治化。

  尽好本职,让监督办案显成效。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加强法律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从实体、程序、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练好内功,让检察队伍更给力。把素质能力提升作为一号工程,让检察队伍不断更新、充电。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加强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推动全区检察工作理性发展。抓实“北疆检察文化”建设,大力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凝聚力量,鼓舞干劲。深化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把严管厚爱落实落细。

  站在历史新起点、开启检察新征程,全区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奋力开创内蒙古检察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办好两件大事贡献检察力量!(本版图片均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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