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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无讼”涵养基层治理多元互动

  □本报记者  王皓  通讯员  韩晓燕

  2023年12月,通辽市科左中旗花吐古拉镇韩家窝堡嘎查“无讼示范嘎查”揭牌,这是该市首个“无讼示范嘎查”。

  “去年我们这没发生一起诉讼案件,大家之间有了矛盾纠纷,首先在嘎查由乡贤五老、嘎查干部、网格员等初步化解,化解不成的则由当地人民法庭联合司法所、派出所进行指导协助,或者引入专业调解力量进行调解。”韩家窝堡嘎查党支部书记郭顺说道。

  2023年以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抓前端、治未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推动“党委领导、府院联动、社会协同、分层过滤、诉讼兜底”的“和合无讼”诉源治理模式不断走深走实。

  数据显示,去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中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分别同比下降4.85%、8.40%、10.48%。这些成效的取得,也为推动乡村振兴、促进通辽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能动司法  让“无讼”理念家喻户晓

  首个“无讼示范嘎查”的创建,是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缩影。在通辽市委政法委统筹下,该院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辽市创建“无讼”嘎查村(社区)的实施意见》,全力开展“无讼嘎查村(社区)”创建工作,坚持能动司法,将“无讼”理念与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

  就在前不久,一堂“为助力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乡村振兴”的主题教育专题党课在韩家窝堡嘎查开讲。“‘无讼’不是指没有诉讼,而是指将‘无讼’理念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运用自治、法治、德治方法,全力预防纠纷出现,尽力减少诉讼发生”。该院党员干警为大家讲解道。

  针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法院干警进行现场解答,如农村土地征收、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中的突出问题,并发放宣传单、制式合同范本,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便给群众签订合同提供便利及参考,从根源上减少案件的发生。

  通过共同开展党建活动,向社会宣讲“和合共生”文化理念和“调处息诉”法律观念,使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让“无讼”理念村村知、户户晓,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自我管理意识。

  截至目前,全市已挂牌创建104个“无讼”嘎查村(社区),“无讼”理念滋润着每一个人的心田。

  践行社会责任  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在做好调纠解纷的同时,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在包联点通辽市科左中旗花吐古拉镇腰营子嘎查设立驻村工作队,选派法院干警担任第一书记,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共同推动乡村振兴工作。

  近年来,由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派出驻村工作队沟通协调筹集社会资金45万元,用以打造符合嘎查村特色和群众需求为一体的党群服务中心;积极向社会和市体育局争取项目资金,加强民生基础和文化体育建设,已建设施工完成6.3公里水泥路,协调市体育局购置3.5万元的文化体育器材;积极推进产业增收,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化养殖大户,为嘎查村集体筹集30万元购置了基础母牛,年收益达3万余元;对接中化农业公司,引进和推行玉米高密度种植项目,提升粮食种植经济效益。目前,该嘎查村合作社先行种植400亩试验田,每亩种植玉米6000至10000株,亩产比普通玉米增收20%;探索实施可追溯农产品生产模式,开展标准农业试验示范,积极与企业沟通交流,为腰营子嘎查制定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现已落实50亩的苗圃培育基地和1500万元的鲜食玉米项目。

  该院还助推韩家窝堡嘎查立足自身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拓宽增收致富渠道,通过领办以“种植、收购、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打开了产业发展和强村富民的新思路,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我在合作社工作一年多了,我妻子不忙的时候也来上班。现在我们两人一年光是在这工作就能赚2万多元,日子确实比以前好了。”家住韩家窝堡嘎查的张立忠满脸喜悦地说。

  纠纷少了,民风淳了,收入多了。由点观面可知全貌。全市各基层人民法庭紧紧围绕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基层组织相互协作,畅通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在线咨询、评估、调解、司法确认、立案等一站式服务。目前,已有97个调解组织,794名调解员入驻调解平台,通过平台成功调解案件21031件。挂牌成立“人大代表+法院”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室和“政协委员+法院”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室,聘请129名人大代表及109名政协委员为特邀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720件。

  同时,发挥“共享网格”作用,建立由法官、村委会干部、人民调解员组成“无讼村屯”联络群,第一时间将矛盾纠纷信息共享,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寻求法官指导,提高矛盾纠纷解决效率。对村两委干部和村里选任的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进行调解能力培训、诉前调解程序讲解,强化基层调解力量向专业化迈进,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

  “‘和合无讼’主张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建波介绍说,在司法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通辽法院积极倡导以和为贵理念,推动实现当事人息诉、少讼,努力接近‘无讼’的目标,促进乡村环境宜居宜业、村民富裕富足、乡村治理有序有效、乡村风貌和谐和美。

  全市法院诉讼案件连续6年持续上升势头得到了遏制并出现拐点,受理案件总量由峰值11.3万件降至2023年的8.7万件,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实现社会和谐、人民安宁注入了强有力的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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