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意见》从支持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加强采矿及输变电项目用地保障、保障能源化工类园区合理用地需求、开展社会资金参与基础地质调查试点、加大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支持绿色矿山建设、鼓励综合开发利用与煤共伴生资源、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8个方面出台了20项具体措施。并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细化、实化支持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具体举措,切实推动内蒙古将资源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的出台,将对内蒙古全面提升自然资源保障能力,推动内蒙古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起到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下一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做好政策解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落实举措,推动《意见》落地见效,全面提高自然资源保障国家生态、能源、粮食、产业和边疆安全的能力,助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