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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仲裁庭服务“零距离”

呼和浩特市流动仲裁庭上门服务。
呼伦贝尔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送法入企。
  □本报记者  梅刚

  “我原打算请假去处理劳动纠纷,没想到仲裁院直接上门,为我们现场化解了矛盾,真是既省事又暖心。”2月22日,来自呼和浩特某汽车销售公司的劳动者陈利激动地说。

  原来,前阵子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流动仲裁庭”走进陈利所在的公司,经现场调解,双方达成协议,24名劳动者收到劳动报酬33.6万元。

  这是我区劳动仲裁机构主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为把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将矛盾化解在纠纷现场,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全区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创新服务模式,组织开展了“流动仲裁庭”下沉基层活动、“巡回仲裁”直通车行动,把仲裁庭“搬”到群众和企业的家门口、搬到劳动生产一线,从“坐等办案”变“流动庭审”,切实帮助劳动关系双方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针对重点园区企业多、劳动纠纷案件多、农牧民工工资争议多的“三多”实际,我区积极在重点园区开展“上门调裁”巡回庭审,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将庭审现场移至案件发生地、聚集地公开进行审理。

  在一系列利好政策牵引下,全区各地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成效显著。通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安排专人组成流动仲裁庭深入建筑工地,现场调解结案10名工人劳动纠纷案。鄂尔多斯市劳动仲裁机构受理的34名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一案,职工多在鄂托克旗、乌审旗等偏远旗县,该市仲裁院将流动仲裁庭设在用人单位,并现场立案、对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审查,告知双方权利义务并当场制作了仲裁调解书。赤峰市劳动仲裁机构在处理一起工伤案时得知,当事人因脚骨骨折行动不便,就采用巡回开庭的方式,将案件开庭地点下沉到当事人就近的宁城县天义镇,方便群众在家门口维护劳动权益。阿拉善盟仲裁院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在200公里外的开发区工作,且申请人为一级伤残职工,其家属到仲裁院开庭不便,于是启动了流动仲裁庭办案机制,仅用1天时间为当事人结案了事。

  据了解,近年来,全区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通过把“流动仲裁庭”开到当事人“家门口”、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1372家企业活动、全覆盖建立农牧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探索建立13家新业态调解组织等形式,开展送法入企、用工体检、普法宣传、网络课堂和庭审释法等志愿服务,切实发挥调解仲裁依法便民高效的特点,增强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切实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仲裁处处长杨波表示,“流动仲裁庭”不仅是普法宣传的前沿阵地,更是切实帮助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接下来,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加大协商调解工作力度,抓好重点领域争议办理,凝聚争议多元处理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本栏目图片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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