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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公信促诚实守信

  □本报记者  郝佳丽  陈春艳

  王皓

  “检察院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这样的形式特别好。公开透明,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在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会现场,受邀参会的额尔古纳市人大代表邵明亮感慨道。

  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司法公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前提,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

  内蒙古高度重视司法公信建设。早在2015年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就从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职业从业人员信用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深化内蒙古司法公信建设主要任务。近年来,全区司法机关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下大力气推进执法司法公开,始终秉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原则,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司法机关要公正裁决涉诚信案件,提高裁判执行率,依法惩治虚假诉讼,守好诚信的‘最后一道防线’。”内蒙古新春第一会——2024年全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议上,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指明了方向。

  催人奋进方向明,铆足干劲信心足。全区司法机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快马加鞭,真抓实干。

  ——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牵头开展全区公安机关司法公信建设工作,■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重点围绕“深化执法司法公开、严格公正执法司法、加大司法执行力度、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4项任务,细化制定18项具体工作举措。同时,依法严厉打击虚假诉讼、拒执等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涉案财物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等问题,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落实警务公开,提升执法司法工作透明度。

  ——全区法院通过限制出境、司法拘留、追究拒执罪等措施,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用好用足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以及综合利用限制消费、纳入失信等失信惩戒措施,推动政务主体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有效推进。

  ——全区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深化虚假诉讼监督,营造诚信社会环境”专项活动,加大对虚假诉讼惩治力度;不断深化检务公开,重点抓好办案数据定期发布、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开和程序性信息查询等工作,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和服务群众需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人民群众监督质效。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业,整顿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秩序,并将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依法整治违法违规执业问题。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建设水平,我区印发关于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的若干措施,从推动执法司法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建立执法司法质量分析机制、完善涉企冤错案件纠正机制等9个方面发力,切实解决司法公开不到位、司法公信力不强、司法执行力不高等问题。

  “现在开庭……”近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乌海市第一中学近百名师生走进法院,现场旁听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沉浸式普法教育提高了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让大家懂得了失信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全区司法机关通过庭审直播、典型案例、“公众开放日”等,不断加强普法教育,让诚信观念入脑入心。

  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队伍建设至关重要。全区司法机关深入查找和解决在执法司法观念、执法司法行为、执法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真抓实改。同时,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决查处队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以铁的纪律和零容忍的态度确保公正廉洁,以新风正气树立内蒙古司法队伍新形象。

  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担当新作为。我区司法机关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的主线,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引导全社会守信践诺,为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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