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4日讯 (记者 康丽娜)记者从自治区工信厅获悉,今年,我区将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主攻方向,聚焦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煤化工、精细化工、绒毛纺织、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等优势特色产业领域,加快培育“139”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即建成1个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3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9个自治区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初步形成以世界级集群为引领、以国家级集群为骨干、以自治区级集群为基础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
为完成上述目标,我区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发力,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
一是从创新发展上发力。在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建设高水平协同创新平台,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加速创新产品开发与迭代升级,促进创新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增强集群发展动力。
二是从产业升级上发力。推动集群标准提档、质量升级、品牌增效,做大做强集群规模,推动集群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和绿色化低碳转型,提升集群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增强集群先进制造能力。
三是从企业培育上发力。加快培育制造业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做强做大龙头企业,鼓励大企业通过定向扶持、内部孵化、技术分离、数据联通、订单保障等方式,加速创新型小微企业孵化成长,推动中小企业深度嵌入大企业供应链、创新链、价值链,实现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提升集群发展活力。
四是从支撑能力上发力。加强集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集群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和赋能,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测认证、知识产权、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营造集群产业发展生态,构建发展新优势。
五是从服务保障上发力。建立完善集群协同工作机制,优化保障集群重大产业项目环境容量指标、用能、用地、用水,支撑集群建设发展创新组织、促进组织等第三方组织,支撑集群加快培育建设步伐。
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部分房租
本报3月4日讯 (记者 杨帆)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2023-2025年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2023-2025年,全区承租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及构筑物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每年度减免1个月租金。
为简化审批流程,对《通知》涉及的房屋出租租金免除事项,由出租方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具体办理程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首先,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包括承租方申请书、承租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和承租方资格确认说明。
其次,出租方将有关房屋租金免除事项以文件形式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报送本单位与承租方签订的有关房屋租金免除事项的房屋租赁补充协议、承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原房屋出租事项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如出租单位本身为主管部门的,则由出租单位自行核准,并留存必要的档案资料备查。
《通知》要求,出租方应于次年6月30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有关房屋租金免除事项的上报审批工作。
《通知》要求,对于剔除减免后的房屋出租收益,各单位应在收到租金后30日内缴入自治区本级国库,上缴时需提供租金上缴申请、租赁合同、完税凭证、租金减免审批文件。
《通知》提出,已按规定审批的房屋租金免除事项可按如下方式分别处理:承租方未支付房屋租金的,由出租方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房屋租金;承租方已支付房屋租金的,减免的房屋租金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优先从后续未缴房屋租金中抵扣,也可通过延长租期、从下一期租金中抵扣等方式落实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后续未执行合同金额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还的,由出租方直接返还按《通知》要求应减免的房屋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