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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代表团分组审议国务院组织法 修订草案修改稿和“两高”工作报告

孙绍骋发言 王莉霞参加审议 布小林发言
  本报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李晗)3月9日,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内蒙古代表团在驻地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修改稿、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代表团团长孙绍骋参加审议并发言,副团长王莉霞参加审议,布小林代表发言,副团长林少春、杨进、刘爽、郑宏范分别主持上午和下午的代表小组会议并发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和大会法案组、文件简报组有关同志到会听取审议意见。

  孙绍骋代表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总结成绩客观全面,部署工作精准务实,通过大量典型案例生动地彰显了法治精神,我完全赞成。过去的一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在服务大局、惠民为民、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两高”工作报告对今年工作作出明确安排,内蒙古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法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别是要结合实施诚信建设工程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好地为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闯新路进中游保驾护航。内蒙古司法人才紧缺,恳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选派、挂职等多种方式向我区输送人才,尤其是考虑我区创建自贸区的需要,多帮助引进培养涉外司法人才。

  布小林代表说,“两高”工作报告充分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我完全赞同。过去一年,“两高”围绕保障高水平安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围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公平正义作为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不仅在程序上充分体现公平正义,而且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围绕保障高质量发展,在依法惩治经济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创新发展,以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年来“两高”的工作,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全社会都能感受到司法领域的新进步。

  唐朝、李斌、张韶春、杨宗仁、李永君、路红波、及永乾、王志平、张锐、奇飞云、郭玉峰、闫宏光、王臻、罗青、孙莹、鞠树文、巩学峰、刘彦冰、吴海军、吴英、贺海东、龚明珠、孟繁英、金之钧、郭大勇、张继新、陈爱雪、赵会杰、徐建兴、王召明、胡海娟、杜岗、薛志龙、敖慧然、王彩云、何买拉苏、李文玲、王旺盛、孟达英、苏和等代表发言。大家认为,“两高”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体现了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的高度政治自觉,体现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法治道路的强大战略定力,体现了用司法之效助推中国之治的强烈责任担当,体现了严格公正司法维护人民利益的鲜明宗旨意识,是高举旗帜、守正创新、弘扬法治的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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