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我区通过扎实有效的普查工作,一是建立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库,实现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二是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健全名录公布体系;三是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四是培养锻炼专业人员,提高文物保护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近期,自治区文物普查办公室将开展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并在自治区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举办普查业务培训班,对全区各地普查人员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