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已发布通知,要求在清明节期间,各地要加大力度布控防灭火力量,重点区域及时发布防灭火戒严命令,在戒严区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并严防家火引发山火。同时,清明节是祭祀高峰期,各地要对重点林牧区坟源进行登记造册,逐一明确防火责任人,点对点开展宣传教育,严控祭祀用火引发火灾。
通知强调,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及相关单位,要加强火险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要求,清明期间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类扑火力量要防救结合、高度战备,确保指挥、队伍、装备“三靠前”。要严格落实专业指挥刚性要求,紧盯扑火、行进和飞行安全,及时做好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坚决杜绝人员伤亡和次生灾害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