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切实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提升备耕统筹能力。内蒙古是全国重要粮食主产区,化肥商业储备对保障春耕期间化肥供应与价格基本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及自治区相关规定,2024年自治区财政统筹各级资金2200万元,用于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化肥商业储备任务;支持承储企业按照储备任务购入规定品类化肥,通过动态轮储机制完善流通环节,确保承储期内落实好储备任务。截至目前,自治区2023—2024年度落实国家化肥商业储备任务已进入收官阶段,储备化肥正陆续由企业按市场化原则有序合理投放市场。
另一方面,树立“花钱必问效”导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自治区财政部门坚持同步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花钱问效、花钱有效”理念,督促并配合主管部门及时开展化肥储备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考核,确保化肥承储任务有效落实;会同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加强化肥储备监督管理,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