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培训强化意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等为重点,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培训,累计培训基层干部、教师、青壮年劳动力237543人次,重点人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治意识、规范意识不断强化。
达标建设夯实基础。在全面完成建成投用2年以上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的基础上,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要求,围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三纳入一渗透”原则,从课程设置、教学常规、科研引领、能力检测等方面常态开展达标质量复检和示范创建评估,确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持续巩固提高。目前市级以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示范校比例达到24.8%,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
专项检查优化环境。各级语委牵头,联合宣传、统战、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等部门,每年定期对城区及苏木乡镇街面门头牌匾、重点领域单位等开展常态化的语言文字应用专项检查,累计检查各类牌匾、公告、广告等2万余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377份,社会用字规范程度显著提高。
宣传矩阵多维立体。充分利用重点领域、城镇街区及社区广场等,积极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宣传阵地、示范街道建设,每旗区建设一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一条语言文字示范街,每个苏木乡镇建设一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阵地。截至目前,鄂尔多斯市建成覆盖宣传、统战、教育等领域的自治区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个、市级基地14个,建成苏木乡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阵地39个、示范街9条,各级媒体开通语言文字专栏10个,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宣传矩阵全方位、全时段开展宣传教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深入人心。
工作品牌突显成效。以鄂尔多斯语言艺术节为引领,以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平台,深入挖掘文化底蕴、全面创新工作思路,形成“每旗一品牌、全民共参与”的系列品牌活动方阵,仅鄂尔多斯语言艺术节累计点击参与人数超过6000万,屡获教育部、国家语委及广电系统表彰,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工作品牌和引领地区语言文化风尚的核心载体,广受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