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从4个方面提出多项举措,确保把温暖工程这项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温暖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温暖工程项目进入集中开复工时期,面临各类施工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各盟市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温暖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统筹谋划,周密部署、高效推动,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加快节奏、加大力度,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切实做到“停暖之日就是温暖工程开工之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规范各方行为,全面落实温暖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各盟市要抓好温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责任落实,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5方责任主体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
突出管控重点,狠抓温暖工程质量安全措施落实。各盟市要结合《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温暖工程开复工检查,并将温暖工程作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范围,全力抓好温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各类隐患排查整治。《通知》从工程质量排查整治、原材料进场关、施工安全排查整治、有效扬尘治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严格监管执法,确保温暖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取得实效。各盟市要坚持“三管三必须”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原则,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动真碰硬严格监管执法。要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跟踪问效,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实施闭环整改。对屡查屡犯或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项目和人员,要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