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从合理确定补助标准、优化前期工作、规范招标投标、加强资金管理、挖掘增地潜力、保障建设质量、规范验收入库、强化建后管护、深化改革创新、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奖励机制11个方面提出具体支持举措, 着力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基础,打通“流转-种植-加工-服务-营销”全链条,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变革。
据了解,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田十一条”)出台后,引领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走入全国前列,得到农业农村部充分肯定。同时,我区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也总结出很多新模式,发现一些新问题。我区在对“田十一条”实施效果全面评估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本着“先立后破”原则,研究制定了《通知》,对“田十一条”进行更新完善。
《通知》保持11条政策措施数量不变,主要在政策设计上进行了优化。一是根据评估存在的30项问题,新增34项针对性措施。二是结合各地典型经验,推广以工代赈、建管运一体化等典型模式。三是提高政策的时效性,对现行文件制约工作创新的条款进行删除。《通知》印发后,“田十一条”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