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上旬,我区对限速低于时速120公里的高速公路、限速低于时速80公里的一级公路进行分区域、分车型、分车道限速优化调整。小型载客汽车限速值由100km/h调整至120km/h,大中型载客汽车、重中型载货汽车等其他机动车限速值最高不得超过100km/h,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摩托车限速值最高不得超过80km/h。
为提高道路使用效率和交通安全水平,我区进行分车道管理,严格实施客货车分道行驶,禁止货运车辆占用客车道行驶。在隧道、桥梁、坡道、弯道等特殊路段,所有机动车禁止超车和随意变更车道。同时,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管控力度,通过路面巡查、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在事故多发路段,公安交管部门采取人工测速和区间测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车辆通行速度管控,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外,公安交管部门还采取严格管理测速设备、规范超速违法取证等措施,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测速工作。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与高德地图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利用电子地图道路实景图像资源,开展线上限速标志、测速取证设备的监管,确保执法数据准确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