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提升服务质效——自治区财政投入资金106047万元,支持推进自治区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院免费开放和场馆内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支持全区各级宣传、文化、旅游、体育部门提供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及开展文体活动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文化人才专项培训。
支持精品打造——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33879万元,支持全区“旅游四地”(自驾游首选地、露营游佳选地、度假游必选地、康养游优选地)提档升级和边境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项目建设,支持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34届旅游那达慕”“赤峰市达里湖冬捕季”等重大文旅活动,打造文化旅游精品。
支持文化惠民——自治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8468万元,围绕弘扬北疆文化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支持全区开展“四季内蒙古演出季”“优秀剧目展演月”“草原音乐周末”等惠民演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