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专题党课辅导……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内蒙古各级党员干部以案促学、以案为鉴,在对照剖析、反躬自省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
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人为鉴,可明得失。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既需要重视正面引导,也需要加强反面警示,共同促进纪律规矩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身边的典型案例最能吸引人、感染人、教育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案中人”警醒“梦中人”,就是为了防止“看片人”成为“片中人”。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全方位对照检视反思,绝不能把“警示”当“故事”、把案例当谈资,而要深挖问题根源、深刻吸取教训,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把看在眼里的教训转化为刻在心底的敬畏,努力做遵规守纪、检身正己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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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接受警示教育贵在入脑入心,不能当时受触动、过后没行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勤修政德不含糊,坚持把加强政德修养摆在首位,驰而不息拧紧“总开关”;要恪守纪律不放松,无论办什么事、对什么人、在什么时候,都始终保持对纪律的敬畏,始终坚守底线、不越红线;要厉行法治不逾矩,严格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范畴下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履职尽责不懈怠,知责于心、尽责于行,以案促学、以案促改,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