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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质生产力助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核心提示】

  ●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抓手,从供给、消费、服务、技术、政策等方面多措并举、共同发力,用新的生产力理论来指导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全过程

  ●科学技术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催化剂,推动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向科技创新要动力。要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牵引发掘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发展新质生产力需不断优化完善能源产业指导政策。要完善化石能源清洁开发利用政策、完善清洁能源领域金融专项扶持政策、强化政策协同保障,充分释放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活力

  □郝永亮

  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新质生产力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是内蒙古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增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保供能力”。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过程就是在能源领域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过程。内蒙古必须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抓手,从供给、消费、服务、技术、政策等方面多措并举、共同发力,用新的生产力理论来指导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全过程。

  夯实多能互补

  建设新型能源供给体系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内蒙古坚持煤电油气风光并举,统筹化石能源与清洁能源发展,能源体系高质量发展初见成效,能源保供基础更加坚实,清洁能源产业得到快速发展,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2023年,内蒙古能源领域实现“10个全国第一”,分别是:新能源总装机、新能源新增装机、新能源发电量,电力的总装机、电力新增装机、电力发电量、外送电量,煤炭外运量、煤炭保供任务完成量,煤制气产能均居全国第一。取得“3个突破”,分别是: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投资突破3000亿元、新能源总装机规模突破9000万千瓦、电力总装机规模突破2亿千瓦。

  内蒙古需坚持“先立后破”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多能互补供给体系。一是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与功能转型,包括煤炭资源清洁化利用尤其是由燃料向原材料功能转型、煤电由主体电源逐步向调节性、兜底性电源为主转型。重点加快煤炭优质产能释放,引导行业整体高质量低碳绿色发展,加强国家能源安全稳定保障供应能力。加快煤炭行业落后产能退出,在供应环节、配置环节、需求环节统筹煤电行业清洁低碳化发展。推动煤化工行业高端低碳化发展,加快清洁能源替代,运用新技术不断提高能效。二是统筹推进化石能源与清洁能源协同发展,加快“沙戈荒”风电光伏清洁能源大基地建设,加快清洁能源开发节奏,持续扩大风电光伏装机规模,助力新能源倍增工程战略目标实现。结合国家新能源基地战略布局,根据内蒙古新能源倍增工程规划安排,科学合理规划自治区清洁能源产业布局,统筹各盟市清洁能源项目开发进度、时序,坚持规模化与分布式开发相结合。三是加大区内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把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得势强劲足。

  拓展应用场景

  建设新型能源消费体系

  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是创新,既包括供给侧的技术创新,也包括需求侧的应用场景创新。当前,内蒙古新型能源消费体系建设需要利用新质生产力工具来拓展清洁能源的更多应用场景。要大力推进存量六类市场化消纳项目开工、完工进度,拓展新增市场化消纳场景。针对六类市场化消纳项目,大力度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沟通协调,继续完善实施细则,切实降低市场化消纳项目的运营成本。源、网、荷、储四要素同时发力,提高项目建设进度的协调性与匹配度。要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工具、新工艺等创新应用,切实提升新质生产力,加快实现“清洁能源+”在更多典型场景落地。比如自备电厂绿电替代、新能源供暖、绿电制氢等场景。要加强电网外送通道建设,以数智化坚强电网推动能源体系新质生产力发展,按照“煤从空中走,电送全中国”的发展思路,推动蒙西至京津冀、库布其至国家中东部等高比例新能源输电通道建设。同时扩大存量通道新能源外送规模,将蒙西至天津南交流特高压及托克托、上都、岱海点对网等输电通道改造成为风光火储一体化外送通道。通过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间加强沟通、签订清洁能源消纳协议等,促进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消纳。

  配置调节资源

  建设新型能源服务体系

  调节性资源是当前制约内蒙古清洁能源消纳甚至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因素,包括煤电灵活性改造、新型储能建设、抽水蓄能。要加快新建和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加强对新建煤电机组的准入管理,加快推动新建机组灵活性改造,推动存量燃煤机组的灵活性改造。力争到2030年,自治区全部公用煤电机组完成灵活性改造,增加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近1000万千瓦。要全方位推进新型储能电站建设,我区需要坚持“技术多元化”的方向,紧跟新型储能技术的主流和趋势,加快实施新型储能技术推广和迭代示范工程,为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创造条件。健全内蒙古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政策,围绕储能产业发展战略定位与目标,加快推动国家政策的落地执行。要因地制宜发展抽水蓄能,制定并滚动优化调整自治区抽水蓄能电站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在建赤峰芝瑞、乌海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推动包头美岱项目尽快开工,加快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扩机改造工程。

  实施科技“突围”

  建设新型能源创新体系

  科学技术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催化剂,推动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向科技创新要动力。要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牵引发掘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在能源领域,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特别是以清洁能源全产业链发展为抓手,在能源领域再造一个“工业内蒙古”,就要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建立清洁能源重大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夯实“科技兴蒙”战略,加强能源领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依托区内能源产业链核心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深入实施产学研高度协同创新,加快能源技术基础研究。要全力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在创新平台、创新团队等新质生产力核心要素布局方面提质效、求突破。要围绕新型电力系统的源网荷储各环节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等关键技术开展攻关,在氢能、大规模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安排科技重大专项,推动“大规模飞轮储能”“源网荷储”“火风光储一体化”等先进能源技术在我区开展攻关和转化。

  强化顶层设计

  建设新型能源政策体系

  发展新质生产力需不断优化完善能源产业指导政策。要完善化石能源清洁开发利用政策,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区情,发挥好煤炭在能源供应保障中的基础作用。建立煤矿绿色发展长效机制,优化煤炭产能布局,加大煤矿“上大压小、增优汰劣”力度,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要完善清洁能源领域金融专项扶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新能源项目资金困境问题。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EOD项目低息贷款政策支持,扩大清洁能源领域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在新能源开发项目引入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扶持企业融资。要强化政策协同保障,立足推动自治区化石能源绿色低碳及功能转型发展、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消纳、储能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完善和落实财税、产业、市场化消纳等政策的协同保障机制,充分释放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活力。

  (作者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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