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对校外培训工作的领导。我区将继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应建必建”要求,瞄准“建强建好”目标,把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党建工作与监督培训行为、把控风险隐患等结合起来,实现“党建制度引领、基层组织引领、党员模范引领”,确保培训机构党的工作覆盖。
提升校外培训现代化治理能力。健全监管执法体系,加强校外培训治理队伍建设,实施好《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做好人员、经费、交通、装备等执法条件保障,提升校外培训监管效能,建立健全归口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工作机制。完善信息技术手段,继续全面推行、有效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采取“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强化校外培训信息化、智能化监管。
深化校内改革,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做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加法”,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等能力,向课堂要效率、要效益;创新课堂教学方式,加强对学生学习认知和学习行为规律的研究,注重启发式、互动式、研讨式、探究式教学,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加大科学教师培养,重视改善实验条件,保障实验教学时间、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指导各地开足开齐开好科学类课程;完善教师保障,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重要参考纳入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评定条件,有效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
推进校内校外协同改革。在校内方面,深入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学校管理能力和育人水平;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加快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将评价结果与教师管理、治学管理相挂钩,构建以学生品德发展状况、学业发展水平、学习能力和学业负担量等为评价目标的多元评价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满足群众“上好学”的愿望。在校外方面,持续开展“双减”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严查隐形变异违规学科类培训,引导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杜绝制造教育焦虑,努力构建科学理性、宽松自由、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教育生态。
深入推进普职融通、中考等突破性综合改革。我区将以改革为抓手,深入研究中高考、教育督导体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广等改革,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引导基础教育从人才选拔回归人才培养。坚持以体系建设为重点,推动中职强基建设,加强对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中职专业的建设指导,持续优化专业布局结构,增强专业与产业契合度,扩大服务重点产业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做到专业占比和育人规模双提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内蒙古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