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结合西部发展定位和资源禀赋,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各地出台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配套文件,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支持开展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实践探索,陕西、四川、广西、宁夏四地先后完成地方知识产权相关立法。
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创新服务举措,推动东中西部地区深化知识产权合作,支持上海、江苏、福建等东部省份同新疆、西藏、宁夏等省份积极对接,促进中东部地区高校和科研机构可转化专利有序在西部地区转移转化。今年前三季度,西部各省份专利转让许可备案次数达到4.3万次,同比增长45.7%。
近年来,西部地区积极发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综合效益,通过培育特色产业助推乡村振兴,深化国际合作。据衡付广介绍,截至今年9月底,西部地区累计认定地理标志产品931个,批准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2389件,分别占全国的38.8%和33.3%。贺兰山东麓葡萄酒、郫县豆瓣、库尔勒香梨、保山小粒咖啡等36个西部地区地理标志产品进入第一批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名录,有力服务西部地区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