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经过初步推荐、初审、正式推荐、复审、征求意见、考察等,研究确定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拟表彰对象4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20个。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电话等形式反映。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楼401房间。

  受理电话:0471-12380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楼401房间,邮政编码:010096。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4年12月10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要闻
   第05版:法治
   第06版:社会
   第07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家园
   第08版:锡林郭勒
   第09版:视界
   第10版:北疆文化·文物说
   第11版:乡村振兴
   第12版:公益广告
以深化改革为动力 推动自治区住建事业发展质优步稳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乳腺疾病 专业委员会大型义诊走进清水河县
音乐会《祖国颂》再度奏响
青城文博 高铁行
通辽市第四届冰雪嘉年华启幕
关于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看禾选种”平台助力盐碱地综合利用
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智慧门牌”让居民尽享“码”上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