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共九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市值管理目标和方向;二是用好市值管理“工具箱”;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正向激励;四是坚守合规底线。
意见提出,中央企业要从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投资者回报、股票回购增持等方面改进和加强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意见要求中央企业将市值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战略管理行为,健全市值管理工作制度机制,提升市值管理工作成效。根据意见,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对中央企业市值管理工作的跟踪指导,将市值管理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强化正向激励。
意见强调,严禁以市值管理为名操控信息披露、严禁操纵股价、严禁内幕交易。明确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据了解,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重点围绕意见落地实施,把提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强化投资者回报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指导推动中央企业用好市值管理手段,积极回应市场关切,维护投资者利益,为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