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实施办法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实施办法》共5章24条,明确了盟市党委和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有关部门在督察整改工作中的相关职责。聚焦督察整改全环节、全链条,对整改方案编制报批、整改实施、验收销号、定期报告、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追责问责等工作进行细化,增强可操作性,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见效。建立群众信访举报案件验收销号机制,重视群众举报案件办理,强化现场核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