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依据自治区参与调研的民营企业申报数据和实践案例,结合各部门公开信息,对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得出2023年内蒙古民营企业在推进科技创新、加快绿色发展、促进稳定就业、投身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特点。
《报告》显示,全区民营企业持续强化创新主体作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有超过五成的民营企业将创新驱动发展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超四成的民营企业通过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有39.6%的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此同时,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生态安全屏障建设。56.6%的企业采用节能、环保原材料;45.8%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打造循环经济;44.2%的企业坚决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41.1%的企业开展了设施设备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工作。
在乡村振兴方面,我区民营企业也积极作为。截至2024年底,自治区共有2825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3334个嘎查村,企业实施项目总数2534个。产业帮扶投资73亿元,吸纳就业人数12.6万人次。
“自治区工商联连续6年发布此项报告,旨在引导我区广大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从社会责任视角展现广大蒙商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和重要成就。近年来,自治区工商联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促进‘两个健康’的重要载体,加强顶层设计,发挥组织优势,聚焦重点领域,着力构建自治区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新格局。”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温殿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