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新政鼓励 多年期购电协议
《通知》鼓励重点产业用电企业和新能源发电企业通过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保障用电价格平稳可预期。同时,鼓励自治区区属国有新能源企业率先示范,充分发挥自治区国有企业的责任担当,转化内蒙古“风光”资源优势,推动地区重点产业发展。据悉,为更好落实这一改革举措,第一时间传递市场信号,自治区能源局及时组织政策解读会,与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内蒙古能源集团共同向自治区30家重点产业用电企业面对面逐条解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