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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上调城乡居民基层门诊统筹支付限额

  本报呼和浩特6月19日讯  (记者  刘洋)6月18日,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为满足参保群众就医购药需求,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呼和浩特市出台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利好政策:自7月1日起,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支付限额由原标准上调至1200元。

  此次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医保资源配置,让参保居民在基层就医时能够享受更高额度的医疗费用报销,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同时,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将强化监管力度,健全智能监管知识库、规则库,针对异常结算数据及时预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据悉,为保障医保政策落地见效,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明确,各级医疗机构需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杜绝过度诊疗、串换药品等违规行为,确保医保基金使用规范高效,切实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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