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区三级法院将使用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

  本报7月4日讯  (记者  王皓)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安排,7月4日18时至7月7日8时,内蒙古法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内蒙古)”、内蒙古司法公开网、网上保全系统、破产管理系统、道交一体化平台、委托鉴定系统、网上申诉信访系统、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电子诉讼平台将进行整合升级,实施新旧平台切换,停止对外服务,7月7日8时起使用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

  据介绍,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的使用,将有助于推动实现信息系统集约集成、业务标准统一规范、创新成果共建共享,拓展数字技术司法应用场景,释放司法大数据辅助审判、助力管理、促推治理的价值。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要闻
2025年第二期“思想北疆·同心筑梦”大型讲坛举行
巴彦淖尔市:将民族团结的种子播撒在各族群众的心田
内蒙古实现“三北”地区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我区三级法院将使用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
内蒙古师范大学发布数字文化产业科技成果
内蒙古开展少儿电影配音推广展示活动
中国中学生网球联赛在呼和浩特开赛
融铸北疆
积极营造国通语沉浸式学习环境
内蒙古举办无人机技术能手职业技能大赛
吕倩:让党的创新理论在基层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