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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首例矿业权“双证”在包头落地

  本报包头9月6日电(记者  蔡冬梅  通讯员  张群群)9月2日,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向包头市生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颁发了两本具有历史意义的证书——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权)和采矿许可证。这是自2025年7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颁发的首例权证分离式矿业证书,标志着矿业权“权证分离”制度在自治区正式落地。

  长期以来,我国矿业权管理实行“一证载两权”模式,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同时承担物权证明和行政许可双重功能。以内蒙古为例,现有在期矿业权3712宗,传统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资源集约化、规范化管理的新要求。新矿产资源法将物权登记与行政许可分离,分别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勘查开采许可证,实现了矿业权管理制度的系统性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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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通过不动产权证书明确物权归属,用采矿许可证规范开采行为,实现了“证权清晰、权责明确”,显著增强了矿业权人投资的安全感和长期经营信心。

  作为此次改革的直接受益者,包头市生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鹏飞生动地比喻道:“就像家里的房子,产权明确了,装修改造才有长期规划。”他表示,改革不仅理顺了管理机制,更倒逼企业向“阳光矿产、绿色矿产”转型。他承诺:“权益有了保障,我们更要合规经营,为地方经济和生态保护作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包头颁发自治区两个“首证”,标志着矿产资源管理法治化、市场化改革在地方落地。“权证分离”使物权归属和行政监管各归其位,为企业转型发展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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