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现场,由呼伦贝尔市司法局机关干部职工、普法志愿者等组成的普法小分队队员面对面解答群众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更暖人心。
“没想到普法还能这么搞,一点儿也不枯燥。”“带孩子来逛夜市,孩子不仅能玩游戏拿奖品,还学了不少法律知识。”“在欢乐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好学又好记。”……“法治夜市”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因其新颖的形式和贴近生活的法律知识,受到了现场群众广泛好评。活动打破了传统普法模式,将法治宣传教育无缝融入到市民的夜间休闲生活中,实现了“寓教于乐、便民服务”的良好效果。
这是我区创新普法形式、提升群众法治素养的生动实践。
“八五”普法以来,全区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切实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全民普法,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构建线上线下宣传格局,普遍建立法治文化阵地,“法治乌兰牧骑”深受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治素养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内蒙古建设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更加突显。
在开展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普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同时,我区新修正《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出台《关于改进全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四制度一评议”机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要点,形成“年年有重点、层层有任务”的普法责任体系;每年聚焦一个重点,开办《“八五”普法进行时》《“八五”普法大家谈》《“八五”普法在乡村》系列直播访谈节目,137名领导干部(其中厅级98名)走进直播间讲法述法,从“要我普法”变为“我要普法”;组织开展“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相促进,各行业系统利用法律法规颁布日、施行日等重要节点开展87项特色鲜明的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建立120余支“八五”普法讲师团,发展3.3万余名普法志愿者,并纳入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支持和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开展专题学习培训2.7万余场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9300余场次。
不久前,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司法局先后走进多所小学,开展多场“法治进校园”活动,覆盖500多名师生,推动法治教育融入校园日常。活动中,工作人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基础,结合小学生人身安全、校园欺凌等事件与真实案例,通俗解读了未成年人不同年龄阶段的权利与法律责任,重点讲解了人格权、侵权责任等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法治知识从“听懂”转化为“会用”,切实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
“八五”普法以来,我区40.7万名中小学生参加“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宪法诵读、宪法征文等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并广泛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等六部促进条例学习宣传,以及“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主题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王平表示:“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办好两件大事,谋划和实施好‘九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动法治宣传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不断提升公民的法治素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