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决定10月18日召开自治区 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本报10月16日讯  (记者  王皓)10月16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组成人员58人,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韶春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志强、郑宏范、艾丽华、李秉荣、吴艳刚,秘书长万超岐出席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奇巴图、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列席会议。

  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欣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和表决议案办法(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孙绍骋同志辞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出彩
   第05版:特别报道
   第06版:首府
   第08版:要闻
习近平向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成立80周年致贺信
弘扬优良办学传统矢志强农报国 努力培养更多知农爱农的专业人才
牢记嘱托 感恩奋进 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召开民主协商会
决定10月18日召开自治区 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内蒙古以“科学储粮+智慧监测”推动节粮减损
库布其沙漠储能 项目建设正酣
内蒙古首次亮相HICOOL全球创业者峰会
通辽市数字经济激活发展新动能
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