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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成立

  本报12月10日讯  (记者  郝佳丽)12月9日,自治区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成立。

  据悉,自治区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由内部委员和特邀委员组成,特邀委员涵盖法学专家、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代表,兼具专业性与广泛性。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修订章程及相关规定、审查认定检察官是否存在违反检察职责行为、受理检察官异议申请等,将为规范检察权运行、维护司法公正提供有力保障。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惩戒制度,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形成闭环,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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