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再加上医疗救助托底,我这条命早没了,家也垮了。”冬日暖阳下,家住锡林郭勒盟的许慧坐在院中晒太阳,脸上洋溢着久违的笑容。
2025年,许慧因患晚期胃癌住院,治疗费用花费13.43万元,使全家生活一度陷入困境。出院时,医保“三重保障”制度报销了12.82万元,个人支付仅6000多元,这让她安心在家养病。
许慧的经历,是“十四五”以来内蒙古医保“三重保障”制度惠及农村困难群众的生动缩影。五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医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为基石,织密织牢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安全网。
“保基本 减负担 托底线”的温度
2025年,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困难户赵军因多发性骨髓瘤住院治疗,共花费27.55万元,基本医保报销12.92万元、大病保险报销9.34万元、医疗救助2.27万元,医保共报销24.53万元,个人仅承担3万元。“基本医保保基本、大病保险减负担、医疗救助托底线”,这不仅是政策口号,更是千千万万农村牧区困难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温暖。
“十四五”期间,内蒙古持续优化医保“三重保障”制度,聚焦农村牧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监测对象等重点人群,实施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从2021年起,内蒙古对特困人员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按不低于45%比例资助,五年来累计资助困难群众参保超827万人次,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始终稳定在99%以上。
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大病保险不用参保人单独缴费,对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实施倾斜支付政策:起付线较普通居民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至65%。
医疗救助则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对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仍较重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给予救助。全区建立“一站式”结算平台,实现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即时结算、即申即享”。五年来,内蒙古医疗救助支出65亿元,救助困难群众2031万人次。
“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的破局
从“绝望”到“希望”,内蒙古这张医保安全网托起万千个家庭。家住通辽市的刘蓓,患有血友病,每周需要凝血因子替代治疗,每年治疗费用高达17.66万元。刘蓓的父母靠种地和打零工维生,沉重的医疗负担令这个家庭濒临崩溃。
“最困难的时候,连药费都凑不齐,我一度想过放弃治疗,”刘蓓感慨地说。转机出现在2022年,当地民政助理在入户排查中发现刘蓓的情况后,立即协助其申请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如今,刘蓓的治疗费用经“三重保障”制度报销14.61万元,个人支付仅3.05万元,医保报销比例高达82.73%。“医保好政策就像一场及时雨,救了我的生命,也挽救了我们这个家。”刘蓓动情地说。
像刘蓓这样的家庭,在内蒙古并非少数。五年来,内蒙古累计有1776万人次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通过“三重保障”制度减轻医疗负担,累计减少医疗费用支出超205亿元,有效遏制了“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的现象。
“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的担当
“‘三重保障’制度并非简单叠加,而是精准衔接、梯次减负的系统工程。”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蔡红宇介绍,内蒙古基本医保覆盖住院、门诊慢特病等基本医疗需求,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0%以上;大病保险对高额医疗费用“二次报销”,重点向困难群众倾斜,实现“越困难、越多报”;医疗救助则坚持“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对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进行托底,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同时,内蒙古建立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机制,全区医保、民政、农牧等部门数据共享,对高额医疗支出家庭及时预警、主动介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五年间,内蒙古挥毫泼墨,绘就了一幅“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温暖民生画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