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将主线要求具体深入地贯彻落实到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中
●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以法治思维引领发展、以法治方式破解难题、以法治环境激发活力,以法治建设的扎实成效护航各项事业行稳致远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凝聚民族共识、保障民族团结、推动民族发展的坚实根基。内蒙古作为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理应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将主线要求具体深入地贯彻落实到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中。
以法治基石筑牢共同体理念的思想根基
法治是践行共同体理念的“压舱石”。以法律形式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能够将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从道德倡导、政策引导层面,提升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国家意志,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共同体、维护共同体、发展共同体的深厚法治文化和心理认同。
法治是调节民族关系的“平衡器”。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了需要公正有效的规则来调节民族之间、区域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明晰的权利义务界定和公正的司法救济,能够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依法保障各族公民在教育、就业、医疗等各方面的平等权利,促进各民族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法治是防范化解风险的“安全阀”。当前,我国民族领域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但也面临着一系列国内外风险挑战。坚持运用法治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坚决打击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犯罪行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能够有效抵御各种极端、分裂思想的渗透侵蚀,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法治是赋能区域发展的“助推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发展是基石,共享是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能够为民族地区将政策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实共同体建设的物质基础和心理基础。
以系统思维构建符合区情的法治保障框架
完善立法,筑牢共同体建设的制度根基。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立法工作,将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明确各类主体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加强经济、文化、生态等领域立法与主线相衔接、相协调,确保法律规范有利于强化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时,要充分体现增进共同性、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导向。
严格执法,确保共同体建设的法律权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各项法定职责落到实处。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障各族公民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涉民族因素的各种问题,不搞法外的从宽从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能力,确保执法的规范性、公正性和公信力。强化对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公正司法,铸就共同体建设的坚固防线。立足审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民族因素的各类案件,坚决保障各族公民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通过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公正裁判,诠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依法惩处破坏民族团结、损害民族关系的言行,让各族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体会法律对共同体价值的坚定捍卫。
全民守法,培育共同体建设的法治土壤。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重点内容,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要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结合我区丰富的民族团结实践案例,讲好法治故事,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和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以务实举措提升各族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在保障合法权益中增强获得感。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平等享有发展机会,公平获得教育资源、就业岗位、医疗服务,依法保护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依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当每一位公民都能在法律的平等保护下追寻梦想、实现发展时,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归属感与认同感便会油然而生。
在促进公平正义中提升幸福感。公平正义是法治的价值追求。要着力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公正处理事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和事务。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确保各族群众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当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是可靠、管用、能够主持公道的,对社会的信任感、对共同体的依赖感就会显著增强,幸福感也随之提升。
在深化交往交流交融中增进认同感。法治要为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创造条件、提供保障。通过立法和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依法规范和管理网络空间,营造有利于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情感增进融合的清朗网络环境。
在维护安全稳定中强化安全感。安全是人民幸福的基本要求。要坚持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内蒙古地处祖国北疆,在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安宁方面肩负着重大政治责任,必须运用法治固边防、保稳定、促和谐,让各族群众在安定有序、团结和谐的环境中安居乐业,切实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和安全。
以融合路径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强化法治支撑。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要坚持法治引领,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围绕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完善能源资源开发保护、产业链安全等法规,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紧扣共同富裕目标,健全收入分配、就业、社保等领域法规,引导资本健康发展。聚焦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以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在推进文化传承发展中彰显法治价值。文化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神纽带。必须夯实法治根基,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依法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推动各民族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使用法规体系,夯实语言文字认同法治基石。健全文化市场法治监管机制,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通过法治方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各族人民心灵深处。
在创新社会治理中提升法治效能。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要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深化基层治理法治实践,完善治理机制,推广“网格化+法治”管理模式。加强数字化治理法治保障,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让各族群众在参与治理中增强共同体意识。
在强化组织实施中压实法治责任。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将法治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法治政府。人大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政协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问责,对落实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健全科学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在法治轨道上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内蒙古的政治责任与时代使命。新征程上,我们必须牢记嘱托、奋发作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以法治思维引领发展、以法治方式破解难题、以法治环境激发活力,以法治建设的扎实成效护航各项事业行稳致远。
(作者单位分别系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