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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将于2月3日开幕

  本报1月30日讯  (记者  白丹)1月30日,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会议有关情况和工作安排。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月3日至2月7日在呼和浩特召开,会期4天半。

  据介绍,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讨论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  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等文件;审议通过人事事项,选举。

  大会期间,将安排4次全体会议、2次界别联组讨论和4次分组会议。大会还将开设两场“委员通道”,邀请政协委员与媒体记者面对面交流,讲述履职故事,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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