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3月1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要闻
   第05版:要闻
   第06版:理应如此
   第07版:地方新闻
   第08版:经济周看
强化教育对科技和人才的支撑作用
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兴业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第34届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开幕
以百姓心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