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工程纳入“十大民生工程”统筹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围绕“孕得安”“服务暖”“育得优”“托得好”“氛围浓”5个“关键词”,实施五个专项行动,推动贯穿孕前、孕期、产后、育儿、宣教等生育支持全链条服务。
围绕“孕得安”,实施早孕关爱推广行动。在所有提供孕产期保健、终止妊娠服务并设有妇产科的医疗机构规范开设早孕门诊,提供“一站式”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做好妊娠风险筛查评估、专业咨询指导、人文关怀等服务,守护女性生殖健康,保护生育力。2026年,早孕门诊建设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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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服务暖”,实施双友好医院建设行动。生育友好医院在理念机制、空间环境、全程服务、服务模式、诊疗流程等方面落实建设措施,优化诊疗流程,改善住院条件,提升分娩舒适度;儿童友好医院立足儿童视角,推进门诊和病房适儿化改造,设置一站式服务中心,为儿童提供有情感、有温度的医疗保健服务,切实增强孕产妇和儿童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围绕“育得优”,实施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行动。紧扣出生缺陷三级防治策略,推动婚姻登记与婚前医学检查一站式服务,加快实现产前筛查服务旗县全覆盖。为新生儿提供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新生儿听力免费筛查,健全筛查、诊断、康复一体化服务,最大限度降低致残风险,从源头夯实出生人口素质。
围绕“托得好”,实施普惠托育服务扩容提质行动。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等为网络的“1+N”托育服务体系。加大普惠托育机构扶持力度,深化医育结合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解决群众“入托难、入托贵”问题。2026年,每个旗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萌宝驿站”社区托育服务机构,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增加1.1个百分点。
围绕“氛围浓”,实施生育友好理念传播行动。主要采取多元阵地协同宣传和多方联动深化宣传的方式开展。明确制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汇聚媒体、社区、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大力宣传生育支持政策、优生优育知识以及家庭发展理念。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教育引导。推动生育友好宣传贯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健各环节,让生育友好理念传播融入日常、嵌入服务,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