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金宇新天地小区业主因不能在自己购买的地下车位安装充电桩而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情况,但都没有得到答复。8月5日,根据金宇新天地小区业主的说法,石东路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郑晓东副主任曾到小区了解过安装地下充电桩的问题,当日上午,记者来到石东路街道办,因为郑晓东副主任不在办公室,记者电话联系了他,据他介绍,经他了解,金宇新天地小区物业内蒙古金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金宇新天地项目部之所以不让业主在地下车位安装充电桩,主要还是出于消防安全的考虑,下一步物业准备在地上安装一部分充电桩,供有新能源车的业主充电用。“对于物业公司的做法,也有业主表示,在地上安装充电桩一是不方便,二是价格如果和市场价一样,他们也不能接受。”郑晓东说。
据金宇新天地小区的业主卢先生介绍,早在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下发过《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及应用推广情况,按“适度超前”原则,供电企业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含高压自管小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对专用固定停车位(含一年及以上租赁期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每个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电能表。新建居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并因地制宜制定公共停车位的供电设施建设方案,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提供便利。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为了了解金宇新天地小区地下停车位能否安装或改造安装地下车位充电桩,8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玉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该局采访了几个办公室,几位工作人员均称不了解地下停车位安装充电桩的事,也不知道有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