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办理业务,呼和浩特市本级办理自治区范围内跨盟市转移接续业务,取消《接续联系函》及《内蒙古区内、盟市间转移接续个人账户转出核定单》。
转入呼和浩特市本级业务:请在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即可,不必再来呼和浩特市经办窗口办理。
呼和浩特市转出业务办理:向邮箱nmghhhtylbxgxzy@163.com发送申请,市医保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办理完;拨打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便民服务热线12393登记办理;市内4个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办事处线下办理。
自治区外转移业务包括转入呼和浩特市和转出呼和浩特市两种业务。转入呼和浩特市:请前往市内4个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办事处办理,待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医保财政专户,市医保中心按月核对无误后录入个人账户转入金额,无须参保人再到窗口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