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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川与孙林峰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王之川与孙林峰达成的资产转让协议,王之川与孙林峰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以下事项:

  王之川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孙林峰。本公告清单所列债权凡涉及最高额担保的,包括但不限于最高额抵押担保、权利最高额质押担保、最高额保证担保的相关《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权利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等,约定担保的债权合同已特定化为公告清单所列示的对应债权合同及相关展期协议和其他补充协议。

  孙林峰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孙林峰履行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转让方:王之川

  联系电话:19804876333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首府官邸

  受让方:孙林峰

  联系电话:15047319999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华研鼎宸万瑞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1年11月20日单位:元

  序号债务人本金利息合计担保人1鄂尔多斯市舍田郎食品有限公司4,981,151.1112,224,732.00鄂尔多斯市汇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李憨、刘俊霞、任建东、陈芝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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