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针对网络餐饮服务中平台责任不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不严、食品安全信息不透明等薄弱环节作出系统性规定。
征求意见稿拟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细化平台对入网经营者的事前、事中管理;拟规定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实地审查,做好数据校验的要求。
据业内统计,海量外卖产品中约有三成出自无堂食经营店,这些店铺仅通过网络平台接受订单,规模较小,经营场所隐蔽,易形成监管盲区。
“一间民房里就能揪出三家外卖店”,实际中存在的“证地不一”现象给食品安全监管埋下隐患,商家在资质证照及外卖平台上所登记的地址与其实际经营地址不符,“线上有经营,线下找不到”,即俗称的“幽灵外卖”。
对此,征求意见稿拟明确“一证一店”经营模式。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使用同一经营资质在同一平台开设多家网店。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同一经营资质重复申请入网的行为应当予以禁止。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平台提供者信息公示的要求。平台提供者应当持续公示经营资质,网店招牌名称应当与实体经营门店招牌名称一致,取餐地址与经营资质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同时,加注“无堂食”经营模式标识,并对展示位置和页面进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拟明确“互联网+明厨亮灶”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提供者应当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信息上传和页面展示等事项提供技术支持,并留存相关信息。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表示,征求意见稿回应了外卖消费和监管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如无堂食外卖的安全性和透明度,平台对入网经营者的审查义务履行不到位,平台跨地区经营的监管难。通过总结既有经验、持续完善外卖餐饮监管举措,将进一步督促各方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赵文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