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自治区农牧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聚焦养殖、防疫检疫、屠宰、监管执法四大核心环节,全方位压实安全责任。
在养殖源头,监管聚焦绿色健康。我区积极推广科学养殖模式,全面落实兽用处方药、兽药休药期及“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度,持续压减养殖环节抗菌药使用量,推动养殖业向生态、高效、安全方向转型,从生产端筑牢畜禽产品质量基础。
防疫检疫体系持续升级,筑牢健康屏障。我区严格落实强制免疫政策,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已建成80个净化场、11个无疫小区。同时全面推行产地检疫与检疫证明电子化,实现出栏畜禽“源头可查、健康可证”。
屠宰环节监管不断强化,规范市场秩序。自去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全区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过严格执行畜禽入场查验、线上屠宰检疫检验等流程,实现屠宰环节肉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杜绝不合格肉品流入流通渠道。
监管执法与主体责任同步夯实。我区每年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形成强力震慑;与养殖、屠宰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每年培训从业人员1.5万人次,建立主体信用档案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此外,开通12316举报热线,推动社会共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