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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 守护一方安宁

  ◎白丹

  发端于浙江乡村的“枫桥经验”,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是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

  2019年,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几年来,全区各地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优秀公安派出所。

  基层派出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服务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始终不变的内在灵魂。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分局正阳街派出所设定“1个警格员对应1个或多个网格员”的警格化管理方式,让“下社区”理念转变成了“在社区”的工作理念;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向阳街派出所组建“向阳义警”,与民警协同作战,以“微细胞”释放出基层治理“大能量”……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让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和最终评判者。

  “枫桥经验”历久弥新,迸发出旺盛生命力,关键在其能够顺应时代需要,创造性解决不同时期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以最小的社会治理成本实现最高质量的社会和谐稳定。鄂尔多斯市公安局鄂托克旗分局苏米图派出所通过智慧警务平台、社会综治手机App、“微信+”嘎查村警务机制,全面激活了社会治安管理的“末梢神经”;满洲里市公安局道北派出所建立综合指挥调度大数据平台,在辖区内商户、小区、广场、娱乐场所等地安装视频监控探头进行资源整合……建设智慧公安,打造数据警务,为“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创新升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枫桥式派出所”创建活动,是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全力践行,进一步开创了公安工作新局面,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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