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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再传捷报

  10月28日,生态环境部在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济南年会上发布了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被命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赤峰市喀喇沁旗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场包括发展方式、生活方式、治理体系的深刻变革。通过开展示范创建,不但能够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区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绿水青山的“生态颜值”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同步提升,还能增强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近年来,内蒙古高度重视、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积极以创促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建立健全示范创建管理体系,完善建设、申报、监督等全过程监管制度。印发自治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进一步规范创建工作。通过资金支持、绩效考核等措施,建立形式多样的激励机制,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取得更大成效。

  截至目前,我区先后成功创建了13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10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开展创建工作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紧扣创建指标体系,积极指导已成功创建的地区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现从“创建”到“示范”的转化。积极探索符合我区特色和实际的“两山”转化路径与模式,立足生态优势,探索“生态+产业”“生态+旅游”“生态+扶贫”“生态+文化”“生态+康养”等绿色发展模式,为全面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大动能,并通过宣传推广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典型模式、成功案例和特色成效,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引领作用。

  站在新起点,奋进新征程。下一步,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内蒙古作出更大贡献。

  (白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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