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内监督 发挥主导作用
党委全面监督。国有企业各级党委要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各项监督制度。重点是组织领导,发挥党委主导作用,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抓实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工作部门和党支部加强监督,确保党内监督有力有效。
纪委专责监督。国有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既要落实好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又要对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履行再监督职责,还要强化协助引导推动功能,推动各类监督主体的贯通联动、形成合力,为党委加强对各类监督的领导和指导当好参谋助手。要加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
做强职能监督 擦亮“监督探头”
法律监督。法务部门是法律监督主体,重点监督重大法律事项、合同管理、诉讼管理、法律风险管理等合法合规情况。
审计监督。审计部门是审计监督主体,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政策、国有企业决策部署,遵守内部规章制度,落实董事会决议,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经营管理状况,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
财会监督。财务部门是财会监督主体,对国有企业财务状况、资产管理、经营成果等进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资金风险管控,实现财务信息贯通、管控贯通。
群众监督。各级工会组织是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靠广大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监督,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巡视等制度,对企业管理进行民主监督。
舆论监督。要善于利用国有企业内外部新闻媒介平台,推动使用新媒体等形式,支持各类新闻媒介关注和收集群众舆论、客户评价等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推动问题整改。
做优专业监督 推动贯彻落实
各业务主管部门坚持“管业务必须管监督”,对照依法合规、专业管理、廉洁从业等要求加强业务监管,强化制度执行日常监督,精准有效发现突出问题,主动开展专项治理,找问题、建机制、堵漏洞,确保业务管理要求与监督责任落实相互融合一贯到底。
(王延秋 白天强 焦守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