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召开对口协商会
会上,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负责同志作调研情况说明,部分盟市和旗县政协、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和特邀调解员代表作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健全制度机制、发挥委员作用、推动平台建设、提升调解实效等方面持续用力,站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高度全面提升工作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