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内蒙古在京人才科创成果转化推介展示活动在北京市举办。通过开展人才成果展示、科研成果转化推介等活动,广泛推介内蒙古人才政策和发展机遇。
9月25日,“创新协同育才新机制 共绘校地合作新篇章”高校校长圆桌会在鄂尔多斯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区内外近30所高校校长和专家共同探讨改革发展新课题、谱写校地合作新篇章。
9月26日,京蒙人才科创园2024年院士专家乌兰察布行活动举办。院士专家针对乌兰察布市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9月25日至27日,赤峰·通辽“双子星座”科技人才合作对接活动举办,两地组织部门、科技部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产业协同、科技互动、人才共享上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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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英才汇聚祖国北疆,共话发展,共创未来。9月23日以来,第十二届内蒙古“英才兴蒙”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暨人才创新创业周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分领域、精准化的人才活动,为人才提供展示自我、交流思想、碰撞灵感的广阔舞台。
人才是第一资源,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性因素。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其中提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加快建设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完善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区人才政策实施的竞争性、开放性、系统性,自治区送上政策升级“大礼包”。
今年7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草原英才”工程全面升级为“英才兴蒙”工程。
《意见》聚焦服务支撑办好两件大事,围绕自治区科技“突围”工程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所需,体现人才分类的系统思维,突出平台建设和团队作用,并注重集成整合,实现了引进、培养、待遇保障“三合一”,同时在分类认定、择优支持、跟踪考核等各环节体现需求导向和实绩导向,进一步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为人才驱动创新发展和推进科技“突围”提供有力支撑。
内蒙古吹响了求才“集结号”,为广大人才“逐梦”祖国北疆搭建桥梁、提供保障。
9月19日,“英才兴蒙”工程高层次人才科研支持经费兑现及人才卡颁发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内蒙古大学张凡团队等人才团队领取了科研支持经费,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路战远等人才代表获颁“兴蒙英才”卡。“这是为人才代表发放的自治区首批高端人才服务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将不断丰富人才服务卡功能,拓宽服务广度和深度,提高人才服务卡含金量,为高端人才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服务,激发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
助推各类人才茁壮成长,解决人才后顾之忧,我区不遗余力——
聚焦重点领域吸引集聚人才,加大刚性引进人才科研经费支持力度,根据人才不同领域、类别及所实施项目情况确定相应支持标准、明确经费保障渠道,并将柔性引进人才团队纳入支持范围。
建立人才成长全周期跟踪培养机制,本土人才及其团队享受晋级激励、滚动支持等叠加政策扶持。
在薪酬、职称评聘、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细化支持举措,充分体现不拘一格用好人才的理念,并明确本土培养人才与引进人才在这些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按照分类分级统筹安排的原则,做好各类人才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安居保障等服务保障,提供医疗保健、交通出行等便捷服务。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中首次明确提出对培养新增的四类以上人才和相关单位给予自主工作经费奖励支持;首次提出在全区范围内为一至六类人才发放人才卡,构建“一码通”人才服务体系;首次提出自治区层面统一的六类人才划分标准,力求构建明确清晰、科学规范的人才分类与评价标准。三个首次,是内蒙古求贤若渴的“真情告白”。
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负责人介绍,我区人才工作坚持改革创新,如在人才评价方面,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兼顾水平业绩与发展潜力。在激发用人主体和人才主体干事创业积极性方面,对本土培养新增的一至四类人才给予奖励性科研经费支持,同时对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四类以上人才,可优先推荐使用至重要岗位,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励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作用。
如今,制度的改革创新,破除了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使人才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在内蒙古这片热土上,人才“悦来”的态势越来越明显,人才“成长”的路径越来越畅通,人才“逐梦”的舞台越来越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