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属性与职能定位
本单位系国有企业,核心职责为聚焦主营业务发展,依据国家政策规定,已完成“三供一业”社会职能剥离工作,不再承担“三供一业”相关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所涉及“三供一业”范围职能已实现社会化管理。
二、责任免除范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涉及“三供一业”领域的后续维修、改造、养护、更新等相关工作,以及因上述工作可能产生的费用承担、质量保障、安全责任、纠纷处理等事宜,本单位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责任由承接“三供一业”职能的专业化服务单位、产权归属方或实际使用方依法依规承担。
三、其他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将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三供一业”剥离移交的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再以“三供一业”相关维修改造需求为由,要求本单位履行责任或承担相关义务;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
0471-3385029
特此公告
内蒙古国土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