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134.3亿元资金支持内蒙古林草事业
该笔资金重点用于“三北”工程建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林草支撑保障体系、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生态护林员聘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国际)重要湿地及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关键领域。
为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协同自治区财政厅,加快推进资金分解下拨至各项目实施单位。同时,严格遵循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强化全过程资金监管,扎实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与评价工作,全力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有序使用,推动全区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