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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表彰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和带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务实担当、奋勇争先,进一步凝聚起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的强大合力,自治区党委决定,授予卢金柱等97名同志、追授王辰杰等3名同志“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王俊伟等100名同志“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街道丽苑社区党委等147个基层党组织“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这次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是全区各条战线中的优秀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传承发扬了党的光荣传统,充分展示了全区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生动彰显了各级党员干部的良好风貌。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火热实践中再立新功。全区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优秀个人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立场,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主动担当作为、勇于攻坚克难,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强党性修养、树牢宗旨意识,更加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严守纪律规矩、锤炼过硬作风,大讲学习、深入调研、真抓实干、清正廉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各级党组织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学习,认真履行党章等赋予的职责使命,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化“五个堡垒”建设,持续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

  当前,全区上下正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五大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推动内蒙古发展不断向新向优、向上向好攀升,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

  (共347个)

  ■下转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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