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海亮广场大酒店的法定代表人朱燕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酒店的餐饮部已经承包给了他人,发现承包人失联后,该酒店不仅第一时间向警方报了案,还向回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了这一情况。朱燕云还称,如果警方短时间内无法追回餐饮部承包人,该酒店会兜底解决餐饮部众多员工工资问题。
11月25日,回民区宣传部给记者发来一份题为《回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解决欠薪促和谐》的邮件。邮件中称:“11月15日,回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举报,称海亮广场大酒店餐饮部外包负责人杨旭强因经营不善,并于11月13日无法取得联系,拖欠43名员工工资19万余元。回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积极与信访、公安、办事处等单位在事发地点与酒店负责人召开协调会,商讨措施解决43名员工工资发放以及人员安置等问题。经调查,海亮广场大酒店与杨旭强签订承包合同,杨旭强已无法取得联系。经劳动监察与酒店积极沟通协调,海亮广场大酒店同意先行垫付员工工资10万元,并已于11月17日由劳动监察大队发放到位。”
11月26日,记者与海亮广场大酒店餐饮部多名员工取得联系后得知,每名员工确实通过回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拿到了一部分工资,但余下的工资不知何时才能拿到手。采访中,这几名员工还对《北方新报》表达了感激之情。